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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02-29
北京一摄影记者因拍摄区长“低头照”被辞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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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suren.blogbus.com/logs/16180794.html
肇事照片
链接:报道原文
偶认为,此事件的相关问题如下:
1、照片是否是“闭眼照”,这不是仅凭某个领导随意的个人判断就可以作为处理理由和证据的,而应该通过严格的技术鉴定,由多人确认方可令人信服。
2、一张并非虚假报道的照片,只因效果不理想,领导不满意,记者本人就遭到辞退,这样严重的处理到底依据何在。
3、即便照片犯了重大的政治性错误,也应该由当班编辑和值班总编承担部分责任,因为摄影记者本人只是提供照片素材,而图片的选择关键在于编辑,版面的最终通过关键在于值班总编,在这两方面的负责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的情况下,由摄影记者本人做深刻检讨,以至被辞退,显然是有欠妥当的。
4、通常在重要会议上,党和政府的官员为了保证报告的准确严谨,在绝大部分报告时间内都是低头念稿的,如果这张被很多人确认为由于印刷效果而导致的“睁眼”变“闭眼”的低头照被视为暗示了“政府工作不力,领导低头认错”,那么今后所有的领导在大会上做报告的照片,是否都必须做到高昂头颅、目光如炬才能被采用呢?如果领导未能表现出上述举动,那么照片的责任是否都必须由如实拍摄的记者承担呢?
5、由通州区委宣传部主办的《通州时讯》是以区党委和区政府的相关活动和政策等的宣传为主要任务的,问题是这样的党报到底是组织的,还是个人的,一个报道的政治效果到底是由组织集体评判,还是由某个直接被报道的领导自己按照个人喜好和愿望进行判断。如果区党委和区政府的每个领导,都可以按照个人的审美标准随意处置党报的工作人员, 那么党报何以借助一种相对一致的、可操作性的标准来保证不犯错误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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